新疆网讯(记者王丽丽 程雪红)去年,新疆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9324.8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8%,增速高于全国1.9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国第8位、西北五省区第一位。其中,第三产业增速位居全国第一。
在1日举行的2015年新疆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斌公布了上述数据。
2015年,新疆GDP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了1.2个百分点。许斌认为,在经济新常态下,新疆实现全年GDP增长8.8%是来之不易、符合预期、在合理区间运行的增长速度。
去年全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结构调整进入“深水区”,对新疆来说压力和挑战异常严峻。尤其是新疆产业结构依然是偏重型结构,尽管非石油工业占比已从前几年的不到40%提高到64.9%,但受国际能源和大宗产品价格下行的影响,新疆PPI持续下降,造成新疆工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在下行压力较大情况下,新疆经济顶住压力,逆势上行。
“经济新常态”的基本特点就是增速换挡,动力转换,结构调整。在这种情况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主动适应新常态,把工作重点放在调结构和转方式上,积极把经济增长速度控制在一定水平之下,重点在优化经济结构,提升经济效益方面做文章。8.8%是一个符合“新常态”,在合理区间运行的增长速度。
许斌说,8.8%这个速度不高也不低。不低是新疆的就业、生产供给、基础设施建设等经济发展各方面都在继续增长;不高是指对保护生态环境,减少能源资源压力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节能降耗方面,2015年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十二五”期间首次下降。生态环境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等都出现可喜的成绩。所以8.8%是来之不易、符合预期、在合理区间运行的增长速度。
除GDP增长8.8%外,去年新疆固定资产投资突破一万亿元,达到10729.32亿元,投资规模再上新台阶,已改变了投资是新疆经济发展“短板”的现状;消费市场稳中趋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6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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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是如何算出来的?
去年,新疆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9324.80亿元。在1日举行的2015年新疆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首次揭秘GDP是怎么算出来的。
会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斌介绍了GDP的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我国GDP核算方法已与国际标准接轨,而新疆的GDP核算方法与国家是一致的。
许斌说,他们建立了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并充分运用行政记录等资料的统计调查体系,这为GDP核算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为计算GDP提供丰富的基础资料。目前,每五年开展一次经济普查,每十年开展一次农业普查,每五年开展一次投入产出调查。
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为GDP核算提供了准确的基础资料。在常规年度,对近万家“四上”企业进行联网直报。2015年,工业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500家;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零售业在5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业在200万元以上企业共有2623家;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1165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1855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204家。
对于规模(限额)以下的14.7万家法人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是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取得基础统计数据。
在全区18个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市县、2181个调查网点,全部实现手持电子终端采集数据,并实时上报国家统计局,价格统计数据质量有较大提高。
充分利用部门统计调查和行政记录。一是财政部门编制的财政收支决算资料,用于计算非营利性服务业。二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统计的业务资料和行政记录。这些部门资料都是计算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数据依据。
此外,自治区统计局还利用多种方法对基础数据和核算结果进行反复审核评估,确保GDP数据准确性。
新疆GDP数据上报后,国家统计局还要从专业和部门数据、以及相关指标的匹配性等方面,对数据进行最终审核评估。经国家审定反馈后,新疆GDP数据才能对外公布和使用。(记者王丽丽 程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