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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新规 新生儿就医权益得保障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民生网讯 (通讯员 梁佳)根据阿地人社发[2016]153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1月1日起,未给胎儿提前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可在胎儿出生后60日内凭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夫妻双方结婚证及有效身份证件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享受待遇日期可追溯至胎儿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此项惠民政策的实施,使得新生儿这一疾病高发群体得到社会保险政策的进一步保障,也解决了部分家庭因未能提前给新生儿参保,而负担高额的医疗费用。
      截止目前,阿克苏市此项政策受益的新生儿共9人,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共计29497.38元。
(供稿:新疆阿克苏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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