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讯 (通讯员 梁佳)根据阿地人社发[2016]153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1月1日起,未给胎儿提前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可在胎儿出生后60日内凭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夫妻双方结婚证及有效身份证件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享受待遇日期可追溯至胎儿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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