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民生之声,构建和谐社会。竭力打造新疆地区第一民生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新疆民生网
 首页 >>民生法规 >>新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出台
新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出台
作者:网络转载

都市消费晨报讯 (首席记者 曹华)开展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每年公布水质量最好和最差的城市名单;公开1.5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涉及领域信息;自治区部门的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4 月 23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今年新疆政务公开进行了安排并细化落实到各相关部门。

记者了解到,《通知》共 24 条,包括对重大建设项目、国资国企、财税体制改革、化解过剩产能、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领域等方面信息公开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分解到各相关部门。

《通知》要求,实行环保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加大重大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每年公布水质量最好和最差的城市名单。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重点公开 1.5 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涉及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投融资平台建设、扩大民间投资等领域的信息。

自治区部门的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

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

《通知》要求,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及免费体检落实情况公开工作,以设区的市为单位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定期公布自治区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检查处置情况。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布食品药品召回产品、停业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各地要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自治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 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

记者了解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工作安排公布后 30 个工作日内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 下一篇:7月新规来了!前三条就与你的钱袋子密切相关
  •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法律援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举报 - 全站搜索
    Copyright (C) 2014-2015 www.xjms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新疆文子文化网络工作室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国家信息产业部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新ICP备14002711-1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