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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零距离 上门服务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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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生网(马尔孜亚·萨比都拉、合木孜古丽)5月22日,在家中拿到援助律师送过去的法院的胜诉判决严凤玲开心的合不拢嘴,“女儿的抚养权归我了,索要抚养费的诉求也被法院支持了,多亏了驻村工作队,感谢法律援助律师,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严风铃激动地说道。

这是驻村工作队发挥自身优势近两年来紧紧围绕群众工作,工队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动、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主动为家中有困难诉求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个案例。

严风玲是古城乡八家户村六队村民,家中还有一位智力一级残疾的12岁女儿,2018年与丈夫经法院判决离婚,当初这个12岁的残疾女儿抚养权判给了孩子父亲,但是孩子父亲仅仅照顾了女儿两个月后就把女儿原送回了严风玲家中,并表示他没有办法独自照顾残疾女儿。当时严凤玲答应照顾女儿但要求孩子父亲每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但是至今孩子父亲一分钱抚养费也没有支付,还到村委会把属于女儿的那部分土地承包费也给领走了。无奈之下,严凤玲就把前夫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他每月承担3000元的抚养费。

驻村工作队员实际情况反映派驻单位,派驻单位司法局高度重视,并于当天安排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当日值班律师上门了解情况。经初步了解,严风玲向法院主张变更女儿抚养权和向前夫索要女儿抚养费的诉求是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的,加上严凤玲家庭经济困难,法律援助中心当天决定给严凤玲提供法律援助。对于工作人员的到来,严凤玲激动地流下眼泪,法律援助真真正正来到她的家,让母女俩倍感温暖。

近年来,奇台县法律援助中心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深化便民措施,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特殊病患者等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200余人次,对于符合提供法律援助的提供法律援助80余人次,免费撰写相关法律文书50余份,帮助困难群众顺利进入诉讼程序,较好地维护了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让百姓少跑腿,不走冤枉路,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

“申请法律援助的都是困难弱势群体,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让他们更多的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为他们送去快乐和温暖是我们援助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合木孜古丽的这一番感言,是奇台县法律援助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的初心,也代表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们的初衷。

(供稿:奇台县司法局驻八家户村工作队,奇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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