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讯(通讯员 罗东方)今年的秋天,大西渠镇玉堂村一片区村民马方平家种植的50亩地葫芦瓜子丰收了,然而在马方平销售葫芦瓜子的过程中却又遇到了麻烦。9月21日,工作队接到村民马方平打来的电话,反映自己今年种植的50亩地所产的8.5吨葫芦瓜子卖给当地一家货场,结账时老板反悔,不按事前约定的价格付款,双方发生纠纷,请求驻村工作队协调解决。得知这一消息后,工作队长迅速指派包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一同前往。
现场了解到:9月20日,货场老板实地查看马方平提供的葫芦瓜子样品,并与马方平口头约定,以每公斤12.5元价格收购8.5吨葫芦瓜子。当晚,马方平将8.5吨葫芦瓜子送到货场,老板收货后口头答应第二天结账,当时马方平也未让老板出具任何手续。到第二天马方平前去结账时,货场老板以筛选中发现葫芦瓜子杂质超标为由,按每公斤11.5元收购。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电话报110出警。
驻村工作队员在听取双方争议的焦点后,从法律角度分别向双方做工作,讲明双方口头约定的买卖合同成立,马方平按约定将8.5吨葫芦瓜子送到货场,货场老板验货后未提出异议,马方平处于对货场老板的信任,也未让其打欠条,出手续,双方因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经过明法释理,货场老板表示,以每公斤12元价格收购8.5吨葫芦瓜子,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货场老板当场向马方平支付101880元货款,一场纠纷在驻村工作队员和村干部的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
(供稿:昌吉市人民法院驻玉堂村工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