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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人民检察院三项举措助推人大代表联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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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生网(金悦)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责。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同时也规定了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法定要求,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沿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近年以来,拜城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搭建平台拓宽联络监督渠道,通过三项举措,使人大代表能够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监督拜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以联络促常态。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拜城县人民检察院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来院视察、检查、评议、座谈、参加重要会议和组织检察干警参加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走访人大代表等,积极向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请他们对检察工作及队伍建设提建议、出主意,并通过他们收集群众意见和反馈信息。

以监督促规范。拜城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完善了“院党组总负责、领导班子分工负责、联络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一体化机制。以推进阳光司法为抓手,开展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案件评查、案件回访活动,积极搭建阳光司法平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有较大影响的新类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等,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

以深入促质效。拜城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理念,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仔细分析研究,涉及相关部门的,明确责任任务,严格办理时限,做到有问必答、有盼必复,将代表意见建议切实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

(供稿:拜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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