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刘荣)自2017年以来,昌吉州党委、人民政府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中“1+3+6”工作部署,对照“六项任务”、落实“四个到位”,压实责任、加快进度、倒排节点,突出示范引领,强化治理成效。
一是打造“一河一区”,突出示范引领。在全州36条常年有水河流上,围绕“一河两岸”、“一城两线”(城市、铁路、公路)、“一田两区”(农田条田林网化、水源涵养区、生态脆弱区)打造河长制样板河流。在常年有水河流上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河段建设“一河一区”示范区,通过示范引领,撬动全流域水生态治理常态、长治。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抓实水生态修复。紧扣“截、治、清、修”四个环节,推动综合施策。启动“两清两美一绿”及“清洁水系”三年行动方案,全州实施清洁水系项目84项,完成投资40.58亿元。头屯河、三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加快推进;老龙河胡杨林区域、呼图壁河流域生态恢复、阜康水磨河、奇台靖宁河、吉木萨尔庭州湾、木垒木垒河等一批重点水生态修复项目落地实施。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全面推进,2017年人工造林面积8.53万亩,封山育林8.8万亩,总投资1.68亿元,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自我净化能力。
三是坚持分类施策,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全州5县2市70个乡镇中,42个乡镇(36个水源地)已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9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8条河流15个国控断面地表水质优良,全部达到自治区考核指标II类水体的要求,天池湖体水质优良。通过资金补助,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2017年共完成14个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对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9个典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开展了调查与技术评估,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巩固提升。
(供稿:昌吉州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