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刘青霞 通讯员白雪晴)得知公证处有遗嘱公证业务,为了安排好名下一套房子,减少三儿一女为了遗产发生家庭纠纷,乌鲁木齐某单位退休职工李先生一大早来到乌市第二公证处咨询遗嘱公证办理事宜。
9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目前该局下设有乌市公证处、乌市第二公证处、米东区公证处和亚心公证处。
统计显示,2015年,四家公证处共办理遗嘱公证118件,2016年办理136件,而今年仅前四个月,就已办理遗嘱公证115件,办理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5%。
“遗嘱公证业务量迅猛增长的背后,是家庭财富的积累,很多人开始关心财产如何安全、稳定、高效地传承给下一代。遗嘱作为家庭财富代际传承的重要工具,愈发受到老百姓关注,而公证遗嘱是一种最便捷、最经济的法律保障方式,受到社会各界青睐。”乌市第二公证处副主任范明杰说,他们公证处今年前四个月办理遗嘱公证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6%,其中70岁至80岁老人居多。大多数老人到公证处立遗嘱处理的是房产、存款等财产。
据了解,遗嘱分为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和公证的方式,其中订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其他任何形式的遗嘱都不能改变公证遗嘱的内容。也就是说,通过公证处订立遗嘱,是确保遗嘱效力、保证遗嘱效果实现的最佳方式。
范明杰说,在现实中,有很多老人会悄悄自行立遗嘱,而内容存在矛盾或缺乏法律效力,成为导致日后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需要提醒的是,老年人应在健康状况良好和意识完全清楚的情况下尽早办理遗嘱公证,公证遗嘱相较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可避免日后的遗产纷争。
“我们在办理遗嘱公证时,一般会建议子女回避,在和老人沟通和交流时会同步录音录像,最后还要取当事人的十指指纹和掌心印。”乌市第二公证处一名公证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