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讯 (通讯员 李松松、常冰)2017年4月28日,申请执行人吴某特地将一封“感谢信”送到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表达对该院执行局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1998年8月8日,在吐鲁番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申请人吴某的父亲当场死亡,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直到2005年原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再审判决被告徐某等人赔偿吴某70620元,但是被执行人徐某等人不按判决要求履行给付义务,直到2017年4月24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将案款及迟延履行金执行到位,申请人才拿到应得的赔偿金。申请执行人从事故发生到拿到赔偿款经历漫长的十九年,拿上赔偿款时满怀热泪。今年以来,高昌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尝试各种方式缓解执行难问题,争取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体会到司法的温暖,公平的正义。
(供稿:高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