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讯 (通讯员 张子元)实行“包干制”服务。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州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阜康市以社区、村为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并建立《昌吉州高校毕业生就业“网格化”管理服务台账》,实行层层“包干制”服务,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做到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清、辖区总量清、就业需求清、就业去向清。
开展“1234”就业援助服务。阜康市人社局指导督促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对每一名返回生源地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至少1次就业培训政策宣传、至少提供2项就业服务内容、至少进行3次职业介绍、至少进行4次电话联系跟踪服务,并建立《昌吉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登记卡》,同时对家庭贫困、少数民族及身体残疾等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实行“一对一”重点帮扶。
做好就业指导服务。阜康市人事人才市场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等服务,同时在毕业生报到时积极向毕业生及家长宣传有关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层服务项目、企业招聘等政策和信息,帮助毕业生了解政策、转变观念,尽快就业。
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落实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对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给予全额补贴。对企业开展毕业生岗前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中专毕业生,目前已为企业发放140万元社保补贴。扩大毕业生就业见习规模,建立就业见习岗位定期发布制度,定期向见习基地征集见习岗位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截至目前,阜康全市建立见习基地13家,113名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发放见习补贴114万元,毕业生见习留用率达85%以上。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通过实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选聘大中专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毕业生基层服务就业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