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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梳理出“大洋怪重”地名54处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网讯(记者贾梦妍)阿特兰特斯小区、欧洲城……当你看到这些名字时,是不是觉得很“洋气”?类似这样的“洋地名”实为不规范地名。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了解到,上半年,为清查“大洋怪重”等地名不规范现象,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我市已梳理出相关不规范地名54处。

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负责人介绍,所谓的“大”是指在含义、类型和规模方面夸大,地名超出其指代地理实体实际,如“外滩小区”等;而“洋”是指盲目使用外语词及其汉字音译形式命名我国地名,以及用外文拼写我国地名,如“阿特兰特斯小区”;“怪”是指违反《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地名要“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使用规范的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等规定的地名,如“我平方”、“莫比时代”等小区名;“重”是指违反《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一个县(市、区)内的乡、镇、居民区名称,一个乡镇内的自然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巷、居民区名称,不应重名”等规定。

当天,在天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大湾北路的阿特兰特斯小区,该小区建成于2012年,现有居民1205人,小区的命名由于使用了“洋名”,被认定为不规范地名。

“喜欢用洋名,觉得用了洋名,品位就提高了。”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负责人说,对国际化的非理性看法,导致了“洋地名”泛滥,其中商业炒作发挥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不过不少市民对“洋地名”却不怎么买账。“有些‘洋地名’,记都记不住,说着也不顺口,不方便。”65岁的市民李成说。

其实在2014年,我市就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建筑物名称管理导则》。导则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企业名称作建筑物名称,禁止用外国人名、地名及其谐音命名;大厦、大楼、楼、别墅、花园、城、广场、中心、山庄等名称使用都有明确的量化标准。

例如,大厦指12层以上或建筑高度在36米以上的建筑物,大楼指8层以上或者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36米以下的建筑物,花园指绿化率达到40%以上的居民住宅区等。

据了解,目前全市不规范地名的梳理、统计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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