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推进社保惠民工程,将实行大病保险和门诊统筹,减轻各族群众看病负担,并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范围。
2月15日,市人大代表朱文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市已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参保城镇居民、农牧民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其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二次报销上不封顶。
今年要实施的主要是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目前具体办法已经出台,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享受基本报销、大额医疗补助后,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由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承担95%,个人承担5%。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也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办法出台前,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助支付额度。也就是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后,参保人员超过30万元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可继续报销95%。
今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就诊、健康体检的医疗行为及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了。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报销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