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 李宁艳)下月8日起,“海淘”两千元内国际物品将与在国内免税店和国内实体店购买进口商品无太大差异。
3月24日,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4月8日起我国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据了解,此前我国对进出境商品区分为货物和物品执行不同的税制。其中,对进境货物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非贸易属性的进境行李、邮递物品等,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一,合并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
而消费者此前在网上海淘之所以较便宜,主要原因是只缴行邮税,即三税合并征收,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由此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实体店销售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
据介绍,目前新疆人“海淘”主要是海外代购直邮或是从国内试点已开展跨境电商的保税区内邮寄进境物品快递至新疆,征收的都是行邮税,并享受行邮税低于50元的免征优惠。
新政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大部分商品税率为10%),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新疆目前还不是我国跨境电商试点地区,但越来越多新疆人加入“海淘”大军,新疆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市场部国际业务部经过两年多运作,新疆收寄国际小包业务从2014年的302万件收入9256万元,到2015年521万件收入1.36亿元,业务量和收入分别实现同比增长42%和32%。
来自乌鲁木齐海关公开资料显示,新疆进出境邮递物品从2013年前10个月55万件,到2015年同期增至419万件。三年间进出境邮包增了7倍。
2015年前10月,进境新疆的邮递物品主要是护肤及化妆品、食品(包括奶粉、保健品)、厨卫用具、小家电及电子产品,而箱包、奶粉、计算机、手机、化妆品、手表、烟、酒等成为进境征税的热点物品。这些物品主要来自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等国家。
此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进口,线下按一般贸易等方式完成货物进口,仍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现行入境行李物品5000元免税值没有改变。
新政实施后,将有利于支持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国外商品与国内商品公平竞争,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共同发展,有利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公平竞争,并提升消费者客户体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