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民生之声,构建和谐社会。竭力打造新疆地区第一民生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新疆民生网
 首页 >>民生图片 >>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公告
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公告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民生网讯,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转变收费管理工作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6】146号)要求,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定于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4月29日开展注销收费许可证、收费统计、收费公示等相关工作。请各执收单位按规定时间持原收费许可证副本及相关表格到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注销收费许可证、收费统计、收费公示等相关手续。

    一、请乌市原持有收费许可证的单位,登录乌鲁木齐市发改委网站(http://www.urumqidrc.gov.cn),进入价格管理目录下的收费管理栏,查看《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转变收费管理工作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所列附表,并下载、打印、填报、盖章。

    二、登陆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jsfgl.xjdrc.gov.cn),在网上填报《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登记表》,并予以提交。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5号(乌市人民政府第二联合办公大楼1号楼2楼231、233房间)

联系人:姚勇马阳

电话:4659941 4659942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



  • 上一篇:大中城市将取消四类人落户门槛
  • 下一篇:7月上旬乌鲁木齐这些片区停电
  •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法律援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举报 - 全站搜索
    Copyright (C) 2014-2015 www.xjms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新疆文子文化网络工作室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国家信息产业部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新ICP备14002711-1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