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郭玲)日前,自治区发改委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气候可行性论证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此政策以成本监审结论为最高限,参考内地省区现行气候论证服务收费政策,结合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考虑自治区区域面积较大、重点工程项目需求等因素影响,采取“按投资额度,实行区间计费”。
收费范围限于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重点工程、重大规划”。
对项目投资额≤1亿元,收费按投资额的0.6‰计收;对1亿元<项目投资额≤10亿元,收费按投资额的0.3‰计收;项目投资额大于10亿元,收费标准在不高于项目投资额0.3‰以下由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