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 国家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考核组来到首府,由云南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何丽带队,对首府2015年度节能减排情况进行考核。
4月29日,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示范办主任张新平,向国家考核组汇报了2015年度乌鲁木齐市节能减排完成情况。
2014年10月,乌鲁木齐市成为全国第三批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2015年,乌鲁木齐市综合示范城市5项节能减排指标均全面超额完成。5项指标分别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1.09吨标准煤/万元,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4年下降2.3%、2.4%、4.5%和4.8%。
考核组组长何丽介绍,示范城市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5项指标中有一项不达标,考核视为不合格。
而首府5项指标均高出综合示范城市考核目标,分别高出4.96、0.5、0.6、0.2、0.1个百分点。
能够超额完成节能目标,得益于一系列节能项目的推进。2015年,首府实施节能减排项目202项,完成投资312.19亿元。
通过实施国家批复的典型示范项目和“六化”项目,乌鲁木齐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去年,乌鲁木齐跻身2015年度“中国十大幸福城市”之列。
据了解,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有效期为三年,每年4月底至5月初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