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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布《关于自治区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合法运营机构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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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 (记者陈冠锦)9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自治区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合法运营机构名单的公告》,明确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域内唯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是为我区中小微企业非公开证券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是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

据了解,今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用于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其中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运营机构的,不再设立;尚未设立运营机构的,可设立一家;已设立两家及以上运营机构的,省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稳妥推动整合为一家。

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只能在本省、区、市内开展业务,不得为其它省、区、市企业提供证券的发行、转让或者登记存管相关服务。这意味着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成为疆内企业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四板)唯一的合法机构,也意味着政府监管将更加有效,将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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