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 (记者 康颢严 通讯员 但丽娟)捏造散布某些险种“被叫停”等虚假信息炒作销售?对保险合同中的不确定利益“打包票”承诺保证收益?以后这些“忽悠”卖保险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日前,国家保监会“重拳出击”,要求各保监局对10种人身险销售违法违规情形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责令保险公司停止接受新业务3-12个月。
“目前出台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都属于违规销售,存在情形之一且经查属实的,都会从严从速进行处罚。”新疆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副处长陶荣刚介绍说。
保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人身保险公司要对2016年以来的销售管理合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其中,明确要求对于公司销售管理存在的10种违法违规情形依法进行处罚,尤其对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的炒作行为、通过虚假宣传引诱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等违规销售问题,开展全面清查和责任追究。
根据《通知》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各人身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将向当地保监局报告自查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
对存在违反“10种情形”且情节严重的,各保监局将依法责令省级分公司停止接受新业务3个月至12个月;人身保险公司1年内因上述情形有2家以上省级分公司被保监局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总公司负有直接责任的,保监会将依法责令总公司停止接受新业务3个月至12个月。
据新疆保监局统计,2017年一季度新疆保监局接受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投诉592件,较2016年同期增长39.62%。其中涉及人身险公司的消费投诉224件,同期增长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