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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在停车场停放车头须面向车行通道
作者:网络转载


乌市专项整治停车场秩序

在停车场停放车头须面向车行通道

亚心网讯 (记者张冬梅)我们经过停车场时常常会看到,停放的车辆有的车头朝外、有的车头朝内。而今后,首府所有停车场内车辆必须统一按照车头面向车行通道的标准停放。

昨日,记者从乌市停车场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解决停车难、停车乱、停车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乌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交警支队、市消防局、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对停车场秩序进行集中考核。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内的扬子江路、南湖东路、红山路、北京南路、光明路等29条主干道,以及中心城区内人流、车流较多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大中型商业区、医院、广场、火车站、汽车站、公共场所等周边。

当天,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停车场内的停车秩序,要求其做好车辆引导和车辆进出入的安全检查工作,统一按照车头面向车行通道的标准,引导车辆整齐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停放车辆。

记者在黄河路汇通大厦门前看到,该停车场内虽然有管理员在引导车辆进出,但是部分车辆在停放时,有的是车头面向车行通道,有的则是车尾面向车行通道。

该停车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个停车场共有28个泊位,每天晚上9点管理员下班后,社会车辆可免费停放,因此一些车主随意停放,而在次日早晨9点之后,这些车辆还没有离开,造成车辆停放混乱。

“我们准备在停车场进出口设置一些提示牌,提示车辆停放时统一按照车头面向车行通道的标准停车,另外也会加强停车场管理员的管理,及时引导车辆按秩序停放。”这位负责人说。

在当天的检查中,检查组还发现,西虹东路霍德烤鸭、幸福路名家玉器城门前停车场也出现停车秩序不规范的现象。

乌市停车场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各停车场应按照统一标准设置停车场标志、标线,停车场管理员应引导车辆整齐停放,统一按照车头面向车行通道的标准,这是今年停车场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车辆无序停放,不但存在安全隐患,也会影响首府的市容市貌。”该负责人说,在此次整治中,将要求未达到检查与考核标准的停车场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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