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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用户信息最高可处约50万元罚款
作者:网络转载



亚心网讯 (首席记者 曹华)近年随着电话、互联网的普及,用户信息安全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重视,而现实生活中,电话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以及代理商为利益驱使,将用户信息泄露、甚至用户信息被倒卖的现象屡见不鲜。

对此,新出台的《自治区电话和互联网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管理条例》对用户信息安全做了规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及其代理商,应当建立用户信息登记保密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不得将用户信息转让、泄露、篡改、毁损或者提供给他人使用,也不得用于其它方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条例》规定,发生信息安全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用户信息泄露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及其代理商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发生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用户信息泄露的,由通信主管部门和互联网相关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没有及时报告或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将用户登记信息转让、泄露、篡改、毁损或者提供给他人使用,由通信主管部门和互联网相关主管部门,处五万以上五十万一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返款,并由上级主管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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