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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城市供热保障工作的通知》
作者:网络转载


乌鲁木齐市各热企需提前开通24小时值班热线

      严禁采用停暖、限暖等极端方式催缴热费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 许倩)各供热单位提前开通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同时,严禁采用停暖、限暖等极端方式催缴热费临近采暖期。近日,针对供暖即将来临,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城市供热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并做出上述规定。

    按照《通知》的要求,各级供热管理部门要加强供热服务质量监管,提前开通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便及时掌握供热运行和用户采暖情况。对供热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供热单位,相关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处置。

    此外,各供热单位要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服务标准》实施规范化、标准化服务,严格执行供热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公开供热时间、服务标准、监督电话、单位名称等信息,及时解决供热投诉问题,严禁采用停暖、限暖等极端方式催缴热费。

    各级供热管理部门、各供热单位还要积极做好应对极端严寒天气下的供热准备工作,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停暖事故。对违反《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根据其违法程度依法予以处罚。

    预计2016-2017年度采暖期,乌市用热面积将达到1.84亿平方米,较上年度增加400余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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