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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疆启动司法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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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疆启动司法改革试点

“案件审理实行终身负责制”、“地方领导无权干预司法”为两大亮点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于江艳)昨日,记者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乌鲁木齐代表团讨论两院报告时了解到,从2014年开始展开的司法改革,今年将在北京、天津、河北、新疆、四川、西藏等13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广试点。

    目前,新疆已确定哈密中院、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法院、库车县法院、伊宁市法院为先行试点单位。高级法院兵团分院及所辖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也同步启动。

    为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区将司法改革要求细化为146项具体任务,制定了任务细化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落实部门和完成时限。

    同时,为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目前已制定《新疆检察机关检察改革试点方案》,确定改革试点地区和单位,落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等重点司法改革任务。

    乌市沙区检察院是试点单位之一。自治区人大代表、乌市沙区检察院检察员李惠娟说,此次司法改革的最大亮点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提高办案质量,案件审理实行终身负责制,办错案将追究责任,无论时间多长,只要发现案办错了都要追究责任;二是保持司法独立,地方领导没有权利插手干预司法。

    据悉,此次改革难点在于员额比例,根据中央确定39%员额比例上限,意味着新疆司法改革试点单位“两院”中,将只有三四成比例的人员能成为法官和检察官,而且首批入额的法官和检察官还要遴选,确保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的优秀人才进入员额。

    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新华介绍,由于不能超39%的上限,不能遴选为法官的将做法官助理,“在经济下行背景下,预计今年案件量还会增加,这对我们将是一个考验”。

    目前,新疆已启动执法巡视,今年新疆共巡视5个地方,每巡视一个地方都要公布巡视组电话。百姓对判决不服、不满意或者认为法官收了红包的,可直接到巡视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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