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许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指出,要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对此,自治区党校党史党建部副教授范秀同昨日表示,建立选人用人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度,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领导干部能者上、庸者下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建立干部选任失察倒查机制的同时,还需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
“只有选任到各岗位上的领导干部都是‘真材实料’的,这些岗位才能真正起到其本身该有的监管、引导、协调、统筹等设置意义。也只有当每个岗位都行之有效时,一个单位、一个行业甚至一个领域才能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范秀同说。
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机制,正是为了集中整治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大力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突出问题,着力确保每个岗位都能选用真正合格的人才。
范秀同指出,这些问题绝不仅仅存在于表面,寻找真正合适的人才就要追根溯源地做好干部选用。出现了用人失误,到底由谁负责,责任如何认定,责任有多大;如何追究责任,谁来追究责任,追究谁的责任?这些问题亟待探讨解决,并加以规范。
因此,在关注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机制如何具体推进时,范秀同也表示,建立倒查制度还需完善配套措施和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保证执行制度不走样。
范秀同认为,不仅要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有明确的界定标准,还要畅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的反映渠道,全方位监督整个选人用人的过程;并确定负责追责的主体,使追责可以公正进行。
此外,追责时应该具体走什么程序、问责主体应负什么责任等也应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定更多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