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规划建设用地要求,现需对以下范围内坟墓进行迁移: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内,盛达西路(经三路)以北、北郊公墓以南、米东北路以西、新疆金杨美化工有限公司以东范围(北郊公墓以南加油站后部荒山处)。依据《乌鲁木齐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起迁坟墓必须迁往政府批准的公墓。现发布公告,请各坟主务必于2015年9月25日前到米东区殡葬管理所办理登记,安排迁葬,逾期未办理的将按无主坟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0991-3304644 18099189262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民政局
米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O 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