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民生之声,构建和谐社会。竭力打造新疆地区第一民生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新疆民生网
 首页 >>民生法规 >>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公布
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公布
作者:网络转载

 

亚心网讯(记者张云梅)2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2015年度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已对外公布。


具体标准为:地(州、市)及以上单位(南疆四地州除外)专业技术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70分。南疆四地州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65分。县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60分。


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考试分数当年滚动管理,没达到合格标准的,每一科目可免费补考4次,补考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可缴费补考。


记者了解到,我区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合格后打印“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档案。


  • 上一篇:证监会提前发布融资融券管理办法
  • 下一篇:7月新规来了!前三条就与你的钱袋子密切相关
  •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法律援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举报 - 全站搜索
    Copyright (C) 2014-2015 www.xjms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新疆文子文化网络工作室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国家信息产业部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新ICP备14002711-1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