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细化分解146项任务推进司法改革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
亚心网讯 (记者刘娟)4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针对全疆法院工作实际,把司法改革涉及的七个方面59项内容,具体分解为146项任务,并进行细化分工,将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
据了解,为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有序推进全疆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规定,结合全疆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主要任务的细化工作方案》。
《方案》中明确提出,全疆法院将探索建立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司法管辖制度。到2017年年底,初步形成科学合理、衔接有序、确保公正的司法管辖制度。特别是要以科学、精简、高效和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为原则,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构建普通类型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特殊类型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的诉讼格局。将铁路运输法院改造为跨行政区划法院,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划案件、重大行政案件、环境资源保护、企业破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易受地方因素影响的案件、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和原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