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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段清宇报道)年终岁尾,单位给你发福利了吗?逢年过节、过生日、春游秋游、看电影……这些职工福利又该怎么发?春节在即,福利问题成为职工们最为关心的话题。2月14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获悉,继全国总工会针对各级工会组织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发放福利作出细节性解释后,自治区总工会日前出台各级工会组织过年过节怎么发福利、慰问品的指导性意见,并明确了新疆的福利发放标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已陆续下发全疆各级工会组织。
在《意见》中,规定了基层工会可以逢年过节向工会会员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同时还明确了福利发放的标准。其中,“逢年过节”是指春节、清明节、中秋节、国庆节、古尔邦节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那么可以发什么慰问品呢?通常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比如端午节发咸鸭蛋和粽子,中秋节发点简装月饼以及其他各类节日发放些大米、白面、食用油等。
与此同时,《意见》中明确规定,针对工会会员个人或家庭因疾病或灾害遇到较大困难时,工会组织将继续给予一定的补助。不仅如此,简单的会员生日慰问、组织工会会员看电影等都属于正常的工会会员福利。
2015年1月19日,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王军曾对记者表示,新疆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详细规划,最晚会在春节之前出台细则。2月14日,王军告诉记者:“新疆与其他省区不同,困难职工多且职工群体庞大,特别是新疆还有少数民族自己独有的法定节日,因此对比其他省份实施情况并作出仔细考量后,新疆确定了比全国平均水平更高的职工福利发放标准。”
正常的福利不等于滥发福利,更不等于不正之风,而是一份关怀、一种慰问,能增进职工与单位的感情,培养职工的集体意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各级工会明确福利发放细则,有助于把福利装进一只“玻璃口袋”,既能为正常职工福利发放提供执行依据,又杜绝了“搭福利车、发违规钱”的行为。王军表示,反腐败本意是反“三公”消费、个别官员的权钱交易、买官卖官,个别垄断性企业存在的高收入、高消费、高福利,以及个别单位假借“职工福利”之名侵占国家资产的腐败行为等,但绝对不是针对职工的正常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