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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城乡居民医保合并明年实施
作者:网络转载

 

 

    亚心网讯(记者 马蓓)日前记者从乌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将要合并实施,今年属过渡阶段,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合并。目前,具体办法正在制定中。

    据了解,现在城乡医保待遇不完全一致,农村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不一样,报销待遇水平和报销药品目录也有区别,惟一一致的是财政补助标准:2014年是每人每年补助330元。

    多年从事医保研究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张春林说,城镇居民医保的管理主体是各级社保部门,但新农合又由卫生部门管理,制度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与协调。由于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不统一 ,信息不能共享,实际工作中又存在互争参保资源的问题,导致普遍存在城乡居民重复参保的现象。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就读的农村学生的重复参保问题非常突出,由此也造成了财政重复补助的问题。

    记者从乌市人社局了解到,当前的确存在一名参保人员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形,这就属于反复参保。

    目前,乌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59.25万人,新农合参合人数超过24万人,参合率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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